步步为赢之民间借贷纠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陈丽与王勇民间借贷纠纷 张知与陈丽、王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发布时间: 2021-03-02

一、基本案情

陈丽与王勇是大学同学关系并长期保持着联系王勇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陈丽借款。20178王勇以投资入股某公司为由向陈丽借款80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还款陈丽通过银行向王勇转账80万元双方均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20179王勇通过银行向陈丽还款50万元逾期3个月后通过案外人向陈丽还款30万元2018年中旬至20197王勇多次以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陈丽借款并承诺所借款项作为投资收益会连本带利返还给陈丽陈丽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王勇出借借款近30万元。后陈丽多次向王勇要求偿还借款,但王勇拒不还款

四川天昌律师事务所匡嘉鑫律师团队接受陈丽的委托向法院提起诉讼诉前天昌律师通过收集证据和梳理案情立即与陈丽沟通达成两点意见:(关于借款过程现在仅有转账凭证虽然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对方若缺席开庭或对于借款不予承认会加重我方举证责任遂建议陈丽找到王勇补充一份书面借据。(天昌律师查询到王勇名下有一套房屋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后陈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勇立即偿还陈丽借款本金29.5万元及逾期利息诉讼期间陈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查封了案涉房屋

案涉房屋系王勇于2009年单独购买登记在王勇名下201112月王勇与林红登记结婚2015年王勇与林红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并办理公证约定将案涉房屋归双方共同共有,未办理变更登记2019年7月林红与王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林红所有,也并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因陈丽的保全裁定书林红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但被法院裁定驳回林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异议请求林红不服该裁定向法院提起对陈丽王勇二人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判决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同时确认离婚协议书和夫妻约定合法有效性

四川天昌律师事务所匡嘉鑫律师团队接受陈丽的委托,代理陈丽出庭应诉。天昌律师认为王勇系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系案涉房屋物权人,法院作出驳回林红执行异议的执行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离婚协议中关于案涉房屋的约定,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林红仅对房屋享有物权期待权,并非所有权人。最后陈丽与王勇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发生于2018年及2019年的5月、6月,该债权早于林红与王勇的离婚协议签订时间,不排除其双方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损害陈丽合法权益的意图故请求驳回林红的诉讼请求。

裁判文书

(一)法院判决王勇向陈丽偿还借款本金29万元,并支付逾期借款利息。(陈丽与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二)法院驳回林红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上述案情实际是两个不同案由,分别评析如下:

(一)民间借贷纠纷

天昌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一般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再次实际履行合同。依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自然人之间,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可以视为合同成立。本案中,王勇与陈丽之间是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则无论是之前陈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王勇出借的80万元,还是出借的29万元,都视为王勇收到款项时借款合同成立。其次,因陈丽与王勇之间无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若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王勇极大程度会以陈丽投资为由进行抗辩,则会使陈丽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进一步举证责任,所以应当在庭前做好证据收集的工作。最后,本案我方申请财产保全十分必要,能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天昌律师认为:林红作为房屋的权利人但是不足以阻却法院的执行行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1、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2、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3、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之规定本案中林红与王勇在离婚时约定案涉房屋归林红所有故林红系权利人且合法真实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经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虽然林红与王勇在离婚时约定案涉房屋归林红所有,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林红并未因此取得登记在王勇名下的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其仅享有要求王勇协助办理过户登记的请求权,该请求权成立时间为2019年7月。其次,陈丽与王勇的借款发生在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之间,林红的请求权晚于陈丽金钱债权的产生时间。最后,王勇、林红在2019年7月达成协议离婚时将案涉房屋约定归林红所有,势必将造成王勇个人财产的减少,降低了王勇的偿债能力,损害了债权人陈丽的权益,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可能。综上,林红据此要求停止执行案涉房屋的主张,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条件,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天昌律师认为:自然人的民间借贷要注重风险防范,借贷时应当完善手续、保留证据、约定合法利息等,产生纠纷后应通过合法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