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为赢之精抓关键 ——陈永诉李星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21-03-02

一、基本案情

陈永与李星系朋友关系,2018年1月1日,李星向陈永借款55万元,陈永通过几次现金交付后,李星向陈永出具了55万元借条。2018年12月1日,李星通过转账方式向陈永归还10万元借款,并要求陈永将原55万元的借条退回,陈永将55万元的借条退回后,李星向陈永重新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今借陈永现金450000.00(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借款人:李星,2018年1月1日。”,此后,被告李星主张因其已经于2018年12月1日归还了10万元,根据陈永手中的落款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的借条,其仅欠陈永35万元借款。陈永无奈之下,委托四川天昌律师事务所冷明科律师团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裁判文书

一审判决:李星向陈永归还借款人民币45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星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律关系清楚,但由于原告将原始的55万元借条退还给了被告,且借款时为分多次进行的现金交付,故原告仅掌握了被告出具的借款45万元的借条且该借条上的出具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在被告不认可最初借款为55万元且2018年12月1日又通过转账的方式还款10万元的前提下,要让受理法院判决李星向陈永归还45万元借款,难度不可谓不大!但办案律师不畏困难,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制定解决方案,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以求最大限度的为委托人陈永挽回损失,具体来讲:

(一)全面搜集证据,精确整理、分析证据;

指导陈永搜集证据,包括短信记录、微信记录、通话记录、QQ聊天记录,并在上述证据材料中进行甄别,以求发现能够证明李星曾向陈永共计借款55万元,现仍尚欠45万元的蛛丝马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整理,在上述庞杂的材料中发现了一段李星明确表示尚欠陈永45万元的通话录音,为了让其在法庭上发挥其证明力,办案律师将其逐字逐句的记录成了书面材料并向受理法院进行了提交。

(二)进行充分的庭审准备,找准突破口。

由于通话录音证据材料证明力有限,且录音中双方均用方言在交流及形成时间受到了破坏而无法考证,被告李星当庭狡辩其虽在通话录音中认可尚欠陈永45万元,但该段录音形成时间是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故其在于2018年12月1日转账归还10万元借款后,仍只欠陈永借款35万元。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因天昌律师对通话录音进行的是多次逐字逐句的整理和记录,故在该段录音中精确发现了该段录音中李星曾提及其于2018年12月1日向陈永归还借款10万元,为此,天昌律师找准突破口,果断提出既然李星在该段录音中陈述其于2018年12月1日向陈勇归还借款10万元,则该段录音必然形成于2018年12月1日之后,而李星无法提供2018年12月1日后向陈永进行过任何还款的证据,故李星仍然尚欠陈永借款45万元。

综上所述,本案法律关系虽较为简单,但出借人在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时,未要求借款人在重新出具的借条上说明具欠款项的来龙去脉,从而给了处心积虑的借款人以可乘之机,好在天昌律师通过不懈努力找到案件突破口,最终为出借人挽回了10万元的损失。